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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工程安全两新规实施 起重机械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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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行业资讯 点击数:845 更新时间:20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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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起重机械定期检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
针对近一段时间来外地发生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厦门市最新出台两项规定,一是《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两项规定均于本月起实施。
根据《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场建筑起重机械除了安装质量检测外,应实行跟踪检测和定期检测。特别是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大修后;发生设备事故或遭受自然灾害后。检测单位检测完毕后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及时上传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信息网,供工程建设各方上网适时查询。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施工、建设、监理等相关各方的防火安全管理职责,根据该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规定还对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安全网标准、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灭火器材配备、宿舍办公用房临时设施设置等做了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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