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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企业 保就业 保稳定 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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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行业资讯 点击数:906 更新时间: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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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当前经济形势对劳动关系的影响,通过三方协商对话和共同行动,在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中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独特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三方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认真研究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的新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劳动关系双方共同稳定就业局势,把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认真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帮助和鼓励困难企业尽量稳定用工岗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集体协商,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共同应对当前经济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三方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因企业无力支付工资或欠薪逃匿等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对重大劳动关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掌握协调劳动关系的主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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